當一個學中文的外國人聽到我們說「打網球」,應該會覺得我們野蠻吧
查了各國用語,發現在多數的語文裡打網球的「打」用的是「玩」。在英文裡用play(玩),在西班牙文裡用jugar(玩),德文用spielen(玩),俄文用играть(玩),印地文用टेनिस(玩),阿拉伯文裡用لعب(玩);而在法文裡用fais(做),在日文裡用する(做);韓文用치다(擊),終於有一個和我們比較相似的。
說「玩」網球,感覺像是遊戲,網球是朋友;說「做」網球,像是手藝,網球是作品;說「打」網球,像是體罰,我們都是虎爸虎媽。
「打」這個字,左邊一隻手拿著棍棒,右邊一根釘子;手拿棍棒釘釘子,有敲擊、撞擊、攻擊的意思。 打網球,讓我想起一句老話:「棍棒底下出狀元。」
打網球、打籃球、打棒球、打排球,在中文裡我們精準傳達了動作的部分,不過似乎缺少了心情上的描述 -「玩」的享受。不僅在運動如此,當我們談起音樂和藝術的時候似乎也是這樣。
在英文世界裡,彈琴、打鼓、拉小提琴,用的動詞也都是「玩」(play)。 《尚書》:玩物喪志。現在的我們不太會用「玩」去形容一件正經事。然而,「玩」這個字,左邊是個玉,右邊是人的頭(元),一個人拿著玉在看,「玩」的本義有悉心觀察,欣賞珍寶的意思。
卓越是「玩」出來的。現代許多研究都已證實,用玩的比用打的效果好。當今世界第一和頂尖的網球選手,從小大多都是說著「玩網球」長大的吧。
柴契爾夫人有一段名言:「小心你的想法,因為它們會成為言詞。小心你的言詞,因為它們會成為行動。小心你的行動,因為它們會成為習慣。小心你的習慣,因為它們會成為性格。小心你的性格,因為它會成為你的命運。」
語言會影響思考,帶來轉變。我們真的應該繼續用「打」,來形容與網球的關係嗎?或許,當我們開始「玩」網球的時候,會打的更好。
* 外國人,請別覺得我們野蠻,我們打是情罵是愛,對網球也不例外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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